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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能 介 绍

办 事 指 南

与 我 联 系

人 才 市 场


 

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事程序

一、人才引进
(一)办事程序
1、各单位通过人才市场或其他途径招聘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。
2、用人单位可对引进人才进行试用。
3、试用、考核合格后,用人单位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送引进人才的相关申报材料。
4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申报材料,对拟引进人员进行测评。
5、按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,办理调入手续。
6、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出的调函办理调动手续。
7、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发的"户口迁移审批表",到市公安部门换领准迁证后,赴原工作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8、凭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介绍信,引进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。
9、凡用人单位对引进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的,必须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。
(二)办事时限:5日内向局长办公会汇报,汇报同意后,5日内完成。
二、聘用制干部管理
(一)办事程序
1、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,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交流科领取《聘用制干部审批表》(三份)、《全民所有制聘用制干部聘用合同》(四份)及《聘用制干部证书》(一本)。
2、本人按内容要求认真填写,所在单位签署聘用意见。
3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,与"申报材料"一同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交流科。
4、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交流科办理相关备案手续。
5、聘用制干部聘期最长为3年。聘期期满如所在单位工作需要,经考核后可以续聘。
(二)办事时限:5日内向局长办公会汇报,汇报同意后,5日内完成。
三、人事代理
(一)办理程序
1、单位或本人持相关证件或个人申请,到市人才中心领取并填写《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》。
2、市人才中心向相关单位开具《调档通知书》。
3、市人才中心审查档案材料是否完整、齐全。
4、市人才中心与单位或个人签订《人事代理合同书》。
5、单位或个人按规定缴纳人事代理费。
(二)办事时限:材料齐全,即来即办。

 

联系地址:马鞍山市湖北路35号 联系电话:(0555)2497843 邮编:243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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