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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军转办办事程序

一、转业军官及配偶安置
(一)办事程序
1、根据省军转办下达我市的转业军官及配偶安置计划,接收转业军官及配偶档案材料。
2、审查转业军官和配偶档案。
3、向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和市转业军官安置领导小组汇报我市安置工作意见。
4、编制营级以下转业军官和配偶(干部身份)分配计划,向市人事局局长办公会汇报审定,并向市分管领导汇报。团职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编制分配计划;转业军官配偶(工人身份)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分配计划。
5、召开全市转业军官安置工作会议,布置安置任务,下达转业军官和配偶安置计划,向用人单位移交档案。
6、市军转办向省军转办上报转业军官和配偶的安置计划,由省军转办向转业军官及配偶发出报到通知。
7、转业军官持部队师(旅)以上政治部门介绍信到市军转办报到。
8、组织转业军官岗前培训。
(二)办事时限:根据省军转办规定时间完成军转安置任务。一般7月底之前将我市本年度转业军官和配偶安置计划报省军转办,省军转办在8月底之前向转业军官和配偶发报到通知,市军转办于9月之前办理报到手续,9月至10月进行岗前培训,12月正式到单位上班。
二、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接收和管理
(一)办事程序
1、省军转办向我市下达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接收安置任务,移交档案,档案由市军转办负责管理。
2、由省军转办统一下发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报到通知。
3、自主择业的转业军官持部队师(旅)以上政治部门介绍信到市军转办报到。
4、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,为自主择业转业军官办理各项经费的统计、审核、上报和发放,以及医疗保险、住房补贴、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等手续。
5、指导和协助自主择业转业军官重新就业。
(二)办事时限:按省军转办规定时间办理手续,落实有关待遇。

 

联系地址:马鞍山市湖北路35号 联系电话:(0555)2497843 邮编:243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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